产品介绍
参考航班
1670533
(2026-01-20 起飞)
CA961 北京首都国际 (北京 02:50 ) -> 慕尼黑机场 (慕尼黑 06:00 )
(2026-01-31回团)CA932 法兰克福机场 (FRA) (法兰克福 20:05 ) -> 北京首都国际 (北京 11:25 )
产品介绍
印象德意志|德国纵览13天 【设计理念】 循着历史的车辙,我们带您走进德意志的千年叙事。注:行程可能因实际情况微调,但不变的是对历史的虔诚追寻)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机票:北京往返目的地经济舱团体机票、机场税及燃油附加费,开票后不能退改签;
2.住宿:行程中参考酒店(如遇展会/旺季/当地节假日或其他不抗力导致酒店无房,将调整至不低于原评分的同级酒店),以两人一房为标准、全程美式热早;
3.用餐:行程中标注所含早餐和正餐(含特色餐:德国猪手餐),正餐为精选中式7菜1汤(8-10人一桌,或根据餐厅提供桌型安排就餐座位),无法安排中餐的地方将安排当地餐或退餐费(12欧/人/餐),所有餐食如自动放弃,款项恕不退还;如果在全团协议下同意改为风味餐,不退正常团餐费用;
4.用车:境外旅游大巴、专业外籍司机;
5.门票:新天鹅堡;奔驰博物馆;海德堡城堡;什未林城堡,无忧宫、德累斯顿绿穹珍宝,详细参照附带行程中所列之景点(其他为免费对外开放或外观景点或另付费项目);
6.签证:申根签证费用;
7.保险:境外30万人民币医疗险(75周岁以下);
8.全程领队兼地陪导游服务;
9.wifi设备:移动WIFI产品每台设备可供2人使用(以手机为佳,若连接其他设备可能会影响使用速度,个别国家或区域无法提供,敬请谅解);
费用不包含
1.75岁以上(含75岁)老年人特殊保险费用(请视自身情况购买,并请签署健康承诺函及亲属知晓其参团旅行的同意书);
2.单房差:酒店单人房附加费4500元/间。
注:酒店单房差仅指普通单人间(如团友要求大床单间或单独一人住标双,单房差另议);
**分房以团友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拼房,若团友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或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别团员同住的情况,需在出发前补单房差入住单人房;
3.行程表费用包含项目以外或未提及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例如行程不含的特殊门票、特殊交通、酒店内的私人消费等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此线路因服务能力有限,无法接待婴儿(2周岁以内)出行;
出于安全考虑,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要至少一名成年旅客陪同;
此线路行程强度较大,请确保身体健康适宜旅游,如出行人中有80周岁(含)以上老人,须至少有1位18周岁—69周岁亲友陪同方可参团,敬请谅解!
出于安全考虑,本产品不接受孕妇预订,敬请谅解!
退改规则
1.因客人个人原因提出取消行程,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支付已经发生的旅游费用:
1)出发前29日至15日,团费总额的5%
2)出发前14日至7日,团费总额的20%
3)出发前6日至4日,团费总额的50%
4)出发前3日至1日,团费总额的60%
5)出团当天取消,团费总额的70%
**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29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2.请您务必在签证截止日前递交签证材料,签证材料递入领馆后,如遇拒签,我社将收取申根签证费(含签证服务费)1000元/人;
3.如果您已自备签证,请务必提供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用于核对姓名和签证有效期。如因自备签证问题造成行程受阻,相应损失需自行承担。
4. 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外,视为甲方自愿放弃剩余服务和产品,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不予退还,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5.如有游客额外升级标准或增加要求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实际为准收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举取消条款。
6.因为团队票的特殊性,双方在确认出票之后如因贵方原因或客人自身原因不走,我社有权收取所有票款。如尚未支付票款,我社有权追索收取所有票款。
温馨提示
重要条款一
1.因客人个人原因提出取消行程,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支付已经发生的旅游费用:
1)出发前29日至15日,团费总额的5%
2)出发前14日至7日,团费总额的20%
3)出发前6日至4日,团费总额的50%
4)出发前3日至1日,团费总额的60%
5)出团当天取消,团费总额的70%
**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29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2.请您务必在签证截止日前递交签证材料,签证材料递入领馆后,如遇拒签,我社将收取申根签证费(含签证服务费)1000元/人;
3.如果您已自备签证,请务必提供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用于核对姓名和签证有效期。如因自备签证问题造成行程受阻,相应损失需自行承担。
4. 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外,视为甲方自愿放弃剩余服务和产品,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不予退还,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5.如有游客额外升级标准或增加要求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实际为准收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举取消条款。
6.因为团队票的特殊性,双方在确认出票之后如因贵方原因或客人自身原因不走,我社有权收取所有票款。如尚未支付票款,我社有权追索收取所有票款。
重要条款二
我公司提供的WIFI设备需在旅行结束后统一回收,如发现设备破损,赔偿细则如下:
1.wifi设备丢失或不归还赔偿金额500元/台;
2.设备液体进入导致损坏赔偿金额500元/台;
3.设备外观损坏赔偿金额200元/台;
4.设备屏幕严重刮花赔偿金额100元/台;
5.USB数据线丢失或不归还赔偿金额10元/根;
6.BAG包/收纳袋丢失或不归还赔偿金额20元/个。
签证材料
北京指纹 德国团签